鄭州路暢交通設施銷售有限公司 Zhengzhou Luchang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Sales Co., Ltd |
|
質量保證,服務保證 道路交通標志牌生產加工 |
全國咨詢熱線 17183858777 |
輔助標志的表示時間、日期(鄭州路暢交通設施銷售有限公司)
根據需要,對某些標志規(guī)定時間范圍。
時間的表示,應使用24小時制,原則上以小時為單位代表示。此輔助標志用于表示限制行為的時間段。一般不表示為:“除7:00-10:00外”。
根據主標志的尺寸大小,整點而又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可以用“8-20”的時間表示形式。
表示時間的輔助標志,限于特定時間內實施交通行為限制或警告時設置。全天進行限制時,不需要輔助標志。有一種例外:同時設置時間段內限制行為的標志、全天限制行為的標志時,全天的標志中標注出“全天”的字樣更有助于駕駛人理解。
日期的表示,僅限于特定的日期,或者除特定日期以外實施交通行為限制的日期,如周一-周五、除節(jié)假日外。